日前,上虞市检察院对周某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。 周某以做生猪生意为名,今年2月25日与于某订立口头买卖合同,要于某将160头生猪送到上虞,以每公斤7.36元计价收购。后周某将该批净重14700公斤、价值108192元的生猪转手卖给上虞市屠宰场,并于2月26日、27日分两次从屠宰场结清全部货款后逃匿,所得108080元赃款用于还债、购买轿车及其他消费。